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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『復仇』

在日本傳統之中,『復仇』是實踐忠義的一種體現,如果沒有為父母或主君復仇,不單顏面儘失,也會被人認為是無膽匪類。所以我們看到很多戲劇,小說,漫畫的創作,主題都是圍繞『復仇』去進行。而事實上,在太平盛世的江戶時代,政府針對『復仇』,是有一定的準則需要復仇者遵守的。

『復仇』的定義

首先在江戶時代,政府對『復仇』是有明確的定義的。當復仇者的主君,父母,丈夫,兄姊,伯叔父等上位者被殺時,在法理上,作為下位者的復仇者就可以向加害者復仇。然而,假如兒子,弟妹被殺,在法理上就不可以進行復仇。

『復仇』的程序
在進行復仇之前,復仇者必須向政府提出正式申請。其中包括復仇者的個人資料,事情的來龍去脈,對方資料等...

如身處京都,復仇者就需要向京都所司代(幕府在京都的代表)申請;身處江戶就需要向町奉行(掌管領地內行政及司法的官員)申請;而如果在國內其他地方,就需要向該藩的藩主申請。

待政府對復仇者發出正式許可(仇討免許狀)之後才可以開展復仇大計。如果有幸成功,就需要在成功之後向辻番所(派出所)又或大目付(幕府監督官)報告。仇人的遺族也不可以向復仇者再次進行復仇。未有提出申請就進行復仇,即使復仇成功,也會被當成殺人犯看待。

唔係好打就大晒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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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月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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